
商标政策
商标政策
这些名称和徽标是ISSM/国际性医学学会的注册商标和/或商标。因此,除协会本身外,用户使用标识和名称须经协会执行委员会批准。
允许使用徽标和名称
显然,在文章、备忘录、信件等的正常过程中,如果名称的使用是文章流程的一部分,有助于促进社会,则应鼓励并允许使用名称。允许在一般广告副本中使用名称,但上下文并不意味着背书或排他性。
使用徽标和名称–不允许
第三方不得在广告中使用标识。不允许在任何广告中使用这些名称,这些名称可以理解为背书或排他性。不允许在徽标更合适的地方使用名称。不允许使用名称或徽标作为标题、主题介绍或类似用途,这意味着协会或其官员参与和/或同意所表达的观点。
获得不允许使用批准的机制
对于任何暗示协会或其官员参与的名称的使用,事先获得批准是一种既定的做法。与商标使用相关的任何背书或排他性均须事先达成协议,并(如适用)支付商标承认费——此类付款应在商业基础上协商,并须经财务主管批准。司库必须向执行委员会报告任何此类批准用途。
回顾
任何违反上述准则的行为应首先向协会执行办公室报告。
如果您有任何问题,请联系ISSM执行办公室-此电子邮件地址受到垃圾邮件的保护。您需要启用JavaScript才能查看它。